针对该种情况,建议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首要任务是,予以证实目前是否存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定情形可使审理期限得以适当延长,譬如事例错综复杂,或者牵涉到需要进行相应鉴定等问题。倘若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逾期未能作出裁判结果,您完全有权向主审判员或者法院专门负责审判监督方面的部门咨询了解面临的具体问题以及延长审理期限背后的缘由。通常而言,一起普通民事诉讼事例的一审审理期限应设定为六个月,但若遇有特殊重大因素必须延长的,需经本院院长亲自批准,在允许延长的期限内可再酌情延长六个月;若实际情况依旧需要进一步延长,则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正式申请批准。在此期间,您可考虑以书面形式将您的疑惑与需求提交至法院,恳请他们迅速做出裁判决定。除此之外,也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好所有相关的交流记录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未来可能出现的维权行动所需。